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对应证明材料。 或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提供(内容自行拟定)。
3)拥有非常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一定要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情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提供(内容自行拟定)。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方面技术能力情况。或投标人以承诺函形式提供(内容自行拟定)。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合同包1(黄江镇厨余垃圾(易腐垃圾)收运处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来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的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需要注意的几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项目采用电子远程开标环节使用手册获取网址:。
(2)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3)由云平台做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唱价现场;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或邮寄(拒收到付件)至采购代理机构。
(4)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参与开标/唱价会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6)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投标/报价人不按要求做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仔细的检测,确保能够顺利使用。
(7)供应商应按正常流程进行解密,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开通授权上传功能(即授权供应商在其客户端上传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获得授权后应该及时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投标/报价人需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版本一致)。如供应商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供应商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处理方法”。咨询电线)为便于投标保证金核验,本项目提倡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办理电子保函,或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将缴纳凭证扫描件上传系统作为核验凭证。如供应商通过其他方式提交保证金(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须在开标截止前,将缴纳凭证扫描件上传系统作为核验凭证,并将原件送达到东莞市东城街道世博广场J区1301室,联系人:陈小姐,联系方式:。如供应商没有按本约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则保证金核验不通过,所有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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