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将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纳入立法修订调研评估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认真研究,并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讨论,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是对餐饮“禁开区”的规定,餐饮业污染治理工作既关系环境保护也关系经济发展,一方面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要保护作为市场经济重要主体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激发他们的活力。“申请在上述区域从事餐饮服务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规定是立法机关基于杭州实际在上位法基础上做了强调,是对群众环境权益的保护和营商环境优化的双重考量。
《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实施以来,杭州市发布了《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杭州市2018至2022年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其中对餐饮废气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完善城市餐饮产业高质量发展及空间布局规划、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扰民问题排查整治、逐步完善餐饮业油烟监管长效机制作了具体安排。《计划》实施以来,餐饮油烟整治成效也较为显著。我市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涉气投诉417件,涉及餐饮油烟的投诉199件,占比最大约48%,而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餐饮油烟的投诉下降了59.1%,涉气投诉430件涉及餐饮油烟只有114件。2022年全市“民呼我为”平台涉气投诉15569件,涉及餐饮油烟投诉1699件,仅占10%。
(一)规划控制进一步便民。《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明确城乡规划部门应当合理地布局餐饮业,应当规划和建设符合相关规定的特殊的比例的餐饮业专项配套用房。杭州市规划资源部门出台了《杭州市新建居住小区设置餐饮用房管理规定(试行)》(杭规发〔2018〕187号),新建住宅根据小区规模、现有餐饮情况和居住人口等因素,会在规划设计阶段就小区配套用房、邻里中心等设置适当数餐饮用房,落实商业裙房内不低于总建筑面积20%的开办小型餐饮条件用房的要求,为大众化早餐服务、烘焙类、地方小吃等做好规划预留,同时在选址时避免油烟等早餐店与居民住宅连通,做到便民不扰民。
(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出台后,各地对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都因地制宜地制定了“禁开区”认定、职责厘清、部门联审等相关工作机制。某些地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主来认定,如原上城区、原下城区、原江干区、景区、桐庐县。某些地方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认定,如萧山区、临平区。某些地方以城管部门为主认定,如临安区。某些地方以部门合力为主认定,比如西湖区、拱墅区、富阳区、建德市、淳安县、余杭区。目前这些机制都在顺畅运行。
(三)营商环境逐步优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餐饮服务类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无须前置环评审批。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版)》,生态环境部门对于“禁开区”内新改扩产生油烟等餐饮服务项目的执法权限已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故生态环境部门无论从事前还是事后都没有监管抓手。所以《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无疑为“禁开区”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设置了最后一道也是唯一一道关口,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事前把关提醒了经营者开设餐饮项目区域选择应合法合规,让经营者对餐饮项目的合法开设区域有明确预判,既避免了违法成本的增加,有利于维护市场主体的权益,也为老百姓带来了安全满意的环境。
(四)标准体系加强完善。在既有的国家标准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3-2001)的基础上,2021年,杭州市率先在全省制定实施《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餐饮油烟排放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试行)》《杭州市餐饮油烟管理服务平台数据接入要求(试行)》等标准规范,明确餐饮油烟控制性指标、排放限值、净化设施管理要求,逐步完善我市餐饮油烟治理标准体系建设。
(五)智慧监管进一步深化。近年来,我市以“餐饮油烟污染监管一件事”集成改革为契机,搭建餐饮油烟管理服务平台,对重点区域、重点餐饮单位等探索开展油烟浓度或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通过“感知+管理”,实现对餐饮单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使监管更智慧、更精准、更有效。比如临平区试行市管理平台+属地服务平台管理模式,首批对230余家餐饮单位开展油烟在线监管,试点区域商铺油烟类信访投诉量下降了88.2%。截至2023年3月底,平台已接入本市6306家重点餐饮单位监测数据(禁开区餐饮单位、中大型餐饮单位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并同步推送至各地数智监管平台,实现了餐饮油烟管理从“人防”向“技防”的转变,切实做到便民不扰民、环境更优化。
一是积极推进立法调研。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修改)已列入调研项目,我局将适时开展立法调研。
二是积极加强部门协作。我局将加强与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和规划资源部门的协作,坚持问题导向、精细治理,共同做好餐饮油烟污染从前端到末端的无缝化、长效化、科学化管理。
三是积极强化污染监管。“十四五”,我们将继续把餐饮油烟污染治理纳入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部门和属地责任,加强各环节的监管和服务,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推进各地按照“多跨协同、数据共享”理念,充分的发挥餐饮油烟数字化在线监管成效,建立完整问题发现、预警、处置的闭环管理机制。继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餐饮油烟污染监管一件事”,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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