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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垃圾治理“十三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4-03-31 15:53:12  作者:媒体动态

  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安全工程。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建设“两美浙江”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全国最清洁城市”和“美丽杭州”建设工作,化解“垃圾围城”困境,优化人居生活环境,构建“智慧垃圾治理”的杭州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和法规,结合杭州市“十二五”期间垃圾治理的基本经验及“十三五”总体规划要求,制定本规划。

  “十二五”期间,杭州市市区以填埋、焚烧等方式共处理生活垃圾1547万吨,平均每年处理生活垃圾305万吨,日均8356吨,年平均增长率为6.5%,其中填埋处理876万吨,焚烧处理671万吨,焚烧处理率为43%,实现无害化处理率100%。在垃圾治理工作取得较为明显成绩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前端分类质量不稳定,末端解决能力不足,日益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局。

  作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十二五”期间,杭州市重视垃圾治理顶层设计,构建“依法治理”、“三化四分”、“政企社合力”、“智慧垃圾治理”的杭州模式,垃圾治理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杭州市牢牢抓住垃圾分类“一条主线”,紧密围绕源头减量和末端处理“两端齐抓”,努力实践“全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全区域联动、全社会合力”的治理理念,取得了显著的治理成效。市区已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和分类处置的管理和运行体系。放眼世界垃圾治理前沿,借鉴其先进的管理思想,杭州市垃圾治理定位于规划引领,科技推动,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三化治理目标,贯彻“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置”四分治理机制,不断探索生活垃圾、可再生垃圾、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危险废物“五废共治”的智慧垃圾治理杭州模式。经过努力探索与实践,富有杭州特色的垃圾治理顶层设计已经初步形成。

  2000年6月,杭州成为全国八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根据十年探索积累的经验,2010年3月25日,杭州市全面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四分类、四环节”(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房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处理生活垃圾按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四环节)的基本要求,组建网格化的宣传教育队伍,开展了大量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目前市区范围已有将近1800多个生活小区,94万多户家庭开展了垃圾分类投放,占市区生活小区总数的98%。分类小区的居民表现出较强的分类意愿,98.8%以上的居民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96.5%的居民表示为了垃圾分类,可以牺牲一定的时间与空间。因此,垃圾分类的社会基础比较扎实,目前存在垃圾分类质量不高问题,与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有较大关系,“十三五”期间要从管理上加以改进,促进垃圾分类质量稳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垃圾焚烧厂建设进展缓慢,2014年开工新建处理能力3000吨/日的九峰垃圾焚烧厂,由于居民对焚烧技术与二次污染的担心,发生了聚集阻止事件,给项目推进造成很大困难。政府部门通过大量协调工作,充分吸收居民意见,邀请居民全程参与,最终获得了理解和支持,焚烧厂建设得以全面开工。危机的化解,不仅标志着垃圾治理末端处置能力建设取得突破,也为新建其他垃圾焚烧厂积累了宝贵经验。此外,2014年天子岭200吨/日厨余垃圾集中生物处理项目试运行,这是国内第一个集中式餐厨垃圾生物处理项目;2015年200吨/日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一期工程)投入使用,同时二期工程正在推进中。

  杭州市一直重视垃圾治理的法治保障,目前已经制定了《杭州市有害固体废物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杭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府规章,以及《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户用垃圾袋通用技术要求》、《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与标志标准》等技术标准。尤其可喜的是,总结历年垃圾治理的基本经验,制定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全国第一个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它规定了一系列垃圾减量与分类的新规则,确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为垃圾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由于制定规划时难以预测的阻力,“十二五”规划确定的若干目标没有实现,规划垃圾产生量减量化50%,实际的状况是垃圾产生量年均增长10%;规划新建四个垃圾焚烧厂,新增焚烧处理能力7000吨/日,目前垃圾焚烧处理总体能力只有4200吨/日;规划餐厨垃圾处理能力2500吨/日,目前建成的天子岭餐厨垃圾处理工程的处理能力只有200吨/日。此外,2007年3月生效的《杭州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处理实行特许经营,但目前除了九峰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实行了特许经营以外,原有的垃圾处理项目基本没有实行特许经营。

  垃圾治理工作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生活垃圾由城管部门管理,建筑垃圾由建设部门管理,城市污泥、有害垃圾归环保部门管理,可回收垃圾归商贸部门管理。但是,在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和处置设施规划建设等方面,需要协调一致,同时推进,一个部门的工作滞后就会造成其他部门的工作打折扣,甚至失去意义。目前存在垃圾分类单兵突进,资源回收企业少,焚烧厂、有害垃圾填埋场、部分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施未能如期建成,导致分类运输和分类利用效率降低,抑制了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此外,末端处理设施建设,尤其是固废综合处理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作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单一职能部门无法完成的,必须由市政府最终负责。因此,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协调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虽然大多数市民表示愿意为垃圾分类付出一定时间,但是在后续的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和分类处置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分类投放的意义难以体现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对分类投放缺乏有效监督,不履行分类投放义务也不被追究的情况下,就会发生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市民分类投放垃圾的积极性很难提高,垃圾分类投放的质量也随之出现了停滞不前的势头,一些小区的分类投放质量甚至不如从前。

  经过几年来环卫行业的不断升级改制,基本已实行管干分离,但仍有环卫所还在从事环卫保洁等业务,导致基层环卫管理力量不足;特别是实行清洁直运以后,环卫所原清运人员人随事转,剩余事业身份人员“只出不进”,使基层环卫管理人员非常薄弱,对垃圾分类监管力度只能“带一把”。同时,实行垃圾清洁直运后,在区与收运单位的管理职责上,交叉严重且责任不清,如垃圾收运单位与生活小区的工作界面责任范围仍不明确,在垃圾桶管理维护上相互推诿扯皮现象较多;同时,由于垃圾清洁直运有时仍存在不规范收运行为,收运频次不能满足日产日清需求。一家单位垄断式清运城区生活垃圾,使市场竞争机制未能有效发挥,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前端分类积极性。

  “十二五”期间,杭州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能力增长缓慢,尤其是焚烧处置能力严重滞后。当前生活垃圾处置能力不够已经成为影响城市安全运行的短板,并且系统性风险还在积聚。一方面现有垃圾处置设施均已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处置企业面临巨大运行压力,现有的5座焚烧厂建厂早,设备落后,日处理量小,其中2座面临关停。根据“十二五”规划确立的原生垃圾零填埋的目标,现在的天子岭填埋场已不应承担填埋任务,但目前每日填埋量仍高达4500多吨,剩余库容只有4年;另一方面,受“邻避效应”影响,处置厂(场)新建项目面临巨大公众阻力,属地政府维稳压力大,推进困难。杭州市实际上已经面临“垃圾围城”的危机,立刻开工建设大型垃圾焚烧厂,是化解垃圾围城的必由之路,已经成为杭州市当下刻不容缓的政治任务。

  根据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2015年杭州市地区生产总值(GDP)10053.58亿元,成为全省首个、全国第十个迈进“万亿方阵”的城市,GDP增长10.2%,高于全省和全国,人均GDP达18025美元,依据世界银行标准,已达到富裕国家水平。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人居及投资环境的改善,外来人口大量涌入,人口基数日益庞大,根据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省统计局最终推算核定杭州市2015年末常住人口为901.8万人,比2014年末增加12.6万人,其中市区常住人口达到721.3万人,尤其是杭州作为全国重要的旅游城市,外来旅游人口日益剧增。这些因素,使杭州虽然一直在强化分类减量,但要遏制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势头的形势仍很严峻。显然,通过实施“三化四分”,源头减量可以抵销一部分垃圾增量,但要控制垃圾总量零增长甚至负增长,短期来看较难实现。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在发达国家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人们已经普遍接受垃圾焚烧厂设在自家附近,德国、日本的一些垃圾焚烧厂就建在市区中心。目前我国的垃圾焚烧技术快速发展,二噁英等的排放标准和日本欧盟已经达到一致,随着技术的提升,居民对垃圾焚烧危害性的担忧有所下降,截至2015年底,我国共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220座,总解决能力达每天21万吨,从运营情况来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并没有不良影响。业内人士预测到2020年,城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占总处理能力50%以上,焚烧处理将成为垃圾治理领域发展的基本方向。

  2016年12月,习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减量化和回收利用是当今世界垃圾治理的基本经验,德国、日本实行“3R原则”,即减量控制(reduce)、回收利用(reuse)和循环再利用(recycle),发展垃圾循环利用产业。我国应重视这些经验,控制企业过度包装,并要求对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通过公益广告引导居民,倡导节制消费和绿色消费;通过舆论监督和法律追责,提高垃圾分类的自觉性和准确率;重点扶持资源回收型企业发展,给予政策和税收优惠,打造完备的资源回收产业链条,增强加工利用能力,对生活固废、建筑固废、污泥固废、有害固废、再生固废进行分类处置,节约原料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焚烧与填埋处置的压力。

  从世界经验来看,垃圾治理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民的义务。德国1972年实施的《废物避免产生和废物管理法》、法国1992年制定的《生活垃圾管理法》、英国1995年出台的《固体废弃物填埋税》等,其中贯彻了“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德国实行垃圾处理费制度,垃圾公司根据住宅楼的住户密度,决定垃圾箱的大小,确定住户需要缴纳的垃圾处理费用。在日本带广市,有害垃圾和资源垃圾的收运是免费的,可焚烧垃圾和不可焚烧垃圾的收运,则要按垃圾体积付费,付费方式是市民到指定地点购买特制垃圾袋。反观我国,居民生态责任意识淡薄,与相关立法滞后不无关系。落实垃圾治理“依法治理”和“全民参与”原则,既需要持续的宣传教育,也需要及时开展立法工作。界定政府、生产者、消费者的义务范围,确定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通过相关立法,征收垃圾处理费是全民共治的基本体现,符合垃圾治理的发展趋势。

  围绕杭州市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美丽中国先行区”、进一步优化人居与投资环境的发展目标,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定位世界前沿水准,借鉴国内外垃圾处理的先进经验,立足生活垃圾总量控制,促进源头减量;以深化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对垃圾分

  类治理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在顶层设计的统领下,充分利用“物联网+”、“互联网+”等科技手段,提升“三化四分”水平;重点发展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生化处理项目,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实现垃圾全分类、资源全回收、原生垃圾零填埋的垃圾治理目标,打造智慧垃圾治理的杭州模式,为“全国最美城市”建设作出新贡献。

  垃圾治理工作必须以法治为基础,重视法律法规保障和规划引领,以“固废流向合理、能力适度超前”为导向,坚持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教育“五管齐下”,贯彻系统化治理思想,加快固废综合治理产业园区建设,降低末端处置工程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充分发挥市场调控、企业主体和社会参与作用,构建生活垃圾系统治理,相关产业协同发展的垃圾治理模式。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配置、企业主体、全民参与、舆论宣传“五力合一”,把垃圾治理作为提升城市品质与综合竞争力的基本内容。为此,市政府必须担负首要义务和托底责任,抓好部门协同,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机关表率;政企社联动,建立垃圾分类专业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水平;引入第三方企业参与垃圾分类,构建“政-企-社”合力的垃圾分类模式。

  因地制宜,杭州市城乡普遍推行垃圾分类,每年核定垃圾治理的总量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各个城区,确立城区政府在垃圾治理中的主体责任人地位。依据“条、块、点”相结合,以基层为重心的管理体制,层层落实各级政府的管理责任。通过地方法规确立年度政绩考核、阶梯式垃圾处理费、跨区域处理环境改善补偿等基本制度。鼓励城区政府加大管理方法创新,创新垃圾分类做法,加大前端分流和回收利用力度,贯彻落实“三化四分”工作,实现区域生活垃圾控制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充分发挥市场调控、企业主体和市民参与作用,推进项目建设和分类分质处理,重点落实焚烧发电厂建设,推进生物处理设施建设,形成以焚烧处理为主体、生物处理为补充、填埋处理为保障的多元化生活垃圾处置体系。通过运用先进技术,严格科学管理,市民共同参与,形成三位一体的生活垃圾治理格局,使杭州市的生活垃圾治理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以现有垃圾焚烧处理能力4200吨/日为基础,加强组织协调与资金保障,确保规划项目按期落地,争取九峰焚烧厂(处理能力3000吨/日)、大江东焚烧厂(处理能力1800吨/日)尽快投产,规划建设新的焚烧厂,加快天子岭、临江、富阳等垃圾焚烧厂建设;并规划建设餐厨垃圾生化处理项目(总处理能力2000吨/日),确保2020年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3000吨/日以上,其中焚烧处理占比达到80%以上,远期全面建成规划项目,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目标。

  制定年度垃圾分类推进计划,在贯彻“首中末”一体化,考虑末端分类利用能力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垃圾分类,继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加大相关设施配备力度,推进全社会垃圾分类,在“十二五”生活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垃圾分类推进成果的基础上,在“十三五”要提出重点推进社会企业、楼宇、公共场所以及农村地区的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城乡全域化覆盖,争取到2020年,杭州市建成区垃圾分类知晓率到达95%,建成区居民小区和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四县(市)建成区达到65%;建设并运用好智慧垃圾分类,智慧垃圾分类小区数量达分类小区数的50%,构建信用征信系统,垃圾分类积分激励覆盖率达到50%,有力提升垃圾分类整体质量;同时提高分类运输水平,垃圾分类运输率达到80%。

  严格追溯垃圾源头,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加强对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利用、分类处置全过程的减量化治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及再利用设施,通过地方立法,以政府招标特许吸引民营企业参与再生固废的回收利用,提高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及废瓶罐等可再生固废的回收利用率,由杭州市治理固废工作领导小组合理确定每个年度总量控制目标,及时将减量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政府,鼓励各区政府推出创新性的垃圾分类措施,确保完成总量控制目标。以2015年市区人均垃圾产生量为基数,努力实现“三个5%”的减量目标(2016年人均日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2017年零增长,2018年下降5%),并保持2020年人均垃圾产生量不高于2018年。

  除了回收再利用以外,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生化处理是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主渠道。推进这项工作的关键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积极引入社会资本,以垃圾焚烧厂建设为主突破口,提升垃圾焚烧技术水平,形成以焚烧处理为主体、生物处理为补充、填埋处理为保障的综合处理体系。同时,增设可回收垃圾搜集设施,增加相应回收网点,提升回收利用能力,促进可回收垃圾进入回收渠道得到有效利用,使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得到有效提升。

  统筹主城区与副城区、城市与农村以及各企事业单位,树立“大固废”治理理念。结合“东西南北中”五大片区地缘特点和产业基础,在联合收运、联合建设、联合监管的基础上,稳固“一条主线”,提高“两端能力”,全区域、全过程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运、利用与处置建设工程,打造出高效率、高质量的生活垃圾综合治理体系。在3-5年内,在垃圾焚烧厂的基础上,规划建筑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处理等的综合治理产业园区;完成改造现有的废弃物处理场,升级转型成循环经济的特色园区;打通各片区的转运脉络,规划建设集分选干化、回收利用、中转压缩于一体的分类减量综合体。

  根据前瞻性的理念,垃圾治理功能区与市民生活区之间需要足够的缓冲区域,遵循全区域、全过程空间布局的要求,合理确定每个垃圾治理规划区域的用地规模与设施数量,在垃圾处置工程附近不再规划其它项目,预留足够发展空间,重点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在规划的大型生活垃圾预处理综合体、固废综合处理产业园区附近,严格限制其他规划项目,尤其是房地产开发项目,防止因市民反对垃圾治理工程建设引发各种矛盾,影响垃圾治理规划目标的完成。

  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顺利施行,不仅需要各城区的协同合作,更强调各城区政府的责任承担和全市统筹“一盘棋”。落实各城区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各类生活垃圾主管部门的回收利用职责;强化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提升资源化利用的监管水平;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和考核督查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目标内容;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固废治理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各城区和部门统一行动,合力促成全市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化四分”的核心是减量化,全区域、全过程、全种类都需要减量化,严格控制垃圾源头产生量,减少垃圾清运量,引导人们绿色、低碳、健康消费,遏制生活垃圾迅猛增长趋势。

  加强对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各类废弃物的源头管理,加大生产企业的源头减量责任,一方面,督促企业改进产品包装和限制过度包装;另一方面,结合国家强制回收目录,建立包装物强制回收制度,推动可循环利用的包装物料多次使用,以促源头减量;同时对不可回收利用的产品,建议国家在征税环节,向企业增收垃圾处理税。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加大“限塑令”的执行力度,鼓励、引导并逐步强制农产品实现净菜进城上市。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杜绝建筑垃圾、园林垃圾、有害垃圾等非生活垃圾进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建设集垃圾分类智能投放、分类收运车载称重、分类积分“绿色账户”、低价值物预约回收、垃圾收集点智能管控、公众监督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系统平台。加大低价值物智能回收、二维码智能垃圾分类等做法的推广力度。借助互联网O2O模式,鼓励企业开发推广“垃圾快递员”系统,由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布可回收固废的种类与价格,提供网上预约、电话确认、上门接收、累计积分等服务,形成“百姓家门口—处理场门口”的可再生固废“清洁直运”。该模式获得2015年西湖城市学金奖,是互联网技术在城市管理领域运用的最新成果。它减少了垃圾回收传统模式的环节,实现居民的可回收垃圾愿意投、有处投、便利投、准确投。

  完善垃圾“三化四分”监管评价体系,完善现场督导机制,组建专门的督察队伍,对垃圾乱投放现象进行现场警告、罚款,落实严格执法查处;建立垃圾分类信用管理机制、垃圾综合利用运营管理机制,将严重的违法情况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试点餐厨垃圾破袋投放,取消垃圾袋免费发放,探索垃圾按量付费机制,建立垃圾运输车称重系统和餐厨废弃物数字化监管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实时监控垃圾分类收运和分类处置过程,强化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价值导向功能,持续、深入宣传垃圾分类减量和处理的意义、政策法规、各项好的措施及其成效,利用公共场所进行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其中户外公益广告和工地围墙用于宣传垃圾分类工作比例不少于10%,市级主要媒体保证每天有垃圾分类工作公益宣传内容,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努力营造垃圾分类工作的浓厚氛围。

  市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党委、妇联在严格履行职责的基础上,强化彼此联动协作。宣传部按年度制定全市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城管委对各城区、各部门的工作成果进行目标考核和任务督办;市直机关党委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广大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树榜样;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开展“三化四分”教育宣传活动;妇联从小区家庭着手,对家庭成员进行日常培训教育以及定期检查考核。提高垃圾分类减量知识入户宣传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入户宣传率不少于95%。

  当前垃圾分类工作基本靠政府的财政补助来支撑,市场化意识、机制等尚未完全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市场化程度还很低。这样的局面在垃圾治理的前期还可行,但到了后期,这类“准公共物品”的发展如果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支持,不仅财政压力大,而且难以做到可持续发展。垃圾治理工作最终应由政府负责,政府承担从规划、宣传、分类到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各环节的组织工作。但是生活垃圾的产生源于企业的生产和市民的消费,生活垃圾的末端处理成效依赖于市民的分类投放,作为受益者,居民也应对垃圾治理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全体居民应紧密协作,形成“全民共治”的生活垃圾治理观念。过去的教育宣传一直停留在倡导层面的全面参与,居民参与或不参与只是道德问题,没有进入法制轨道。这种状况不符合垃圾治理工作的要求,不利于形成社会合力。一方面,需要引入市场机制,引导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参与前端分类回收减量与末端资源化利用项目;另一方面,需要通过立法赋予居民垃圾分类法律义务,形成全民共治的法治基础;积极发动志愿者、社会公益组织、企业参与垃圾分类和垃圾减量,团委每月组织志愿者到各生活小区,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提供垃圾分类咨询服务,示范垃圾分类投放,持续做好小区现场专管员工作;建立垃圾“三化四分”宣传教育基地,全市建成垃圾“三化四分”宣传教育基地不少于30座;提倡设立宣传垃圾分类和减量的社会团体,承担一部分垃圾治理的宣传工作,全程监督垃圾治理各个环节,督促企业和居民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思想意识,并转化为行为习惯,使垃圾分类成为全民共识,作为城市文明水平的基本标志。

  清洁直运模式总体上是先进的,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十三五”期间,需要提高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标准,做到“收运不延时、运输不混装、垃圾不落地、沿途不撒漏、作业不扰民。”

  第一,扩大市场招标,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优化生活垃圾清运模式,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应扩大市场招标范围,逐步实现运输业务全部市场招标,激活垃圾治理产业活力;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严格设定垃圾处理企业资金、技术、人员、业绩、资信等准入条件,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招标投标管理;通过特许经营制度,选择市场主体,从事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十三五”末期,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率要达到80%;第二,科学建立定价机制。调整垃圾清运市场化有偿服务收费机制和模式,坚持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对垃圾处理全成本监审,制定具有市场吸引力的垃圾处理价格和调价机制,摒弃低价低质服务,吸引国内外具有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一流企业参与杭州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第三,建立运行评价制度。加强对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监管,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把评价结果与垃圾处理费支付挂钩,纳入特许经营合同管理,不断提高垃圾处理水平;第四,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队伍和监管能力建设,制定垃圾处理监管办法和服务标准,统一监管程序、内容和标准,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环境,实现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增加分类收运车辆,增加收运频次,逐步满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和分分类收运需求;配足“大吨位、全封闭”环保清洁直运车辆,提高运输能力,降低运输成本;统一分类收运车辆颜色与标识,便于接受市民监督;垃圾清运车辆全部装备GPS,加强对清运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避免发生混装混运问题;规范分类收运流程管理,试点并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不落地清运模式,主要道路“垃圾不落地”专线%,生活垃圾清运集置点规范化设置率达90%,果蔬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实行果蔬菜皮就地处理或专线收运处置要实现全覆盖,减少固废收集与运输过程的二次污染。

  进一步优化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全面升级现有中小型垃圾中转站,建设集转运、减量、资源化利用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综合体,配备有害垃圾分拣设备、垃圾干化设备、垃圾压缩设备、渗漏液处理设备、厨余垃圾和有机垃圾生化处理设备,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减少垃圾清运量、含水量,减轻运输负担和末端处理压力。2018年计划建成城西(1000吨/日以上)、之江(1000吨/日以上)、城东(2000吨/日以上)和萧山(2000吨/日以上)等分类减量综合体,处理能力达6000吨/日以上。

  为了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需要加快九峰和大江东焚烧厂建设进度,启动现有垃圾焚烧厂改建工程,加快新垃圾焚烧厂规划选址工作,尽早开工建设若干大型垃圾焚烧厂,具体包括:启动天子岭每日1800吨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临江园区建成每日4000吨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富阳园区建成日处理1200吨以上垃圾焚烧项目;江东园区2016年底建成日处理1800吨生活垃圾焚烧厂,2018年完成日处理1200吨扩容项目建设。

  在家庭生活垃圾中餐厨废弃物接近一半,分类处理的基本方法是进行生化处理。“十三五”期间,急需推进餐厨废弃物生化处理工作,在主城区复制推广天子岭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工程,抓紧规划建设新的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具体包括:建成天子岭园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427吨/日),建设萧山临浦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一期200吨/日,二期200吨/日),建设富阳园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餐厨废弃物处置项目(200吨/日),在临江园区、江东园区、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同时大力发展餐厨废弃物分散处理设施,政府在规划区域设置餐厨废弃物处理机,负责处理临近小区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引导餐饮酒店等餐厨废弃物产量大的单位购买餐厨废弃物处理机。

  对可回收物的治理应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制,完善再生固废回收网点建设,规范收运管理。2016年起,各区统筹辖区范围闲置土地等资源,落实建筑固废临时资源化利用、处置场所1-2个,通过引入企业资本运作等方式,采用低能、高效、环保的先进技术,规范建筑固废运输、处置工作,逐步实现建筑固废处置不出区。同时,推进废旧衣物、玻璃、塑料制品等低价值废品的回收利用,通过政府花钱购买服务方式,各区对实施垃圾分类的小区开展可回收物、低价值物、大件垃圾等统收统运工作,2018年,基本建成满足需求的再生固废回收网点建设,各街道、社区增设1-2个固定的居民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可回收物回收站(中转站)或铺设1-2台智能回收箱;培育2至3家智能化规模化的回收企业;在天子岭园区、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加快低价值回收物(大件垃圾)利用项目建设,全方位提高可再生垃圾回收利用水平,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可回收物、可再生资源全部回收利用。

  对有害垃圾的治理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为重点,加快有害垃圾焚烧和填埋项目建设,计划2016年建德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一期工程(45吨/日、填埋库容10万立方米)投入运行,同时稳步推进二期工程建设;加快建成富阳富春环保飞灰处置项目(120吨/日)及富阳双隆危废处置项目(600吨/日,包括200吨/日以上的飞灰处置能力)。到2018年,建成焚烧飞灰填埋库容150万立方米,处理能力500吨/日以上,推进医疗垃圾处置项目和工业固废处置项目建设,至“十三五”期末,满足有害垃圾总处理需求。

  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污泥处置项目、有害固废处置项目、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再生固废回收利用项目“选址难”和“落地难”问题,可以复制推广集“生产、生态、生活”一体的“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以实现污染集中控制、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资源集体共享。重点推进江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临江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天子岭循环经济产业园、富阳循环经济产业园、九峰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建立九峰环境教育基地。“循环经济产业园”包括“核心区”、“缓冲区”、“控制区”,

  在杭州市政府主导发起、掌控方向、全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控制和全过程分类治理的基础上,由杭州市治理固体废弃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规划和具体落实,各区政府属地负责,市委宣传部、发改委、建委、规划局、环保局等部门各负其职,全力配合。强化属地管理,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考评制度,加大日常检查指导力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将垃圾治理工作纳入各区、各部门城市管理考核内容。可以在现有垃圾分类推进协调机构的基础上,根据任务量增长落实相应人员,以满足分类宣传指导、收运处管理、绩效考评、制度建设等工作的需要。

  在原有政府规章、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杭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明确执行主体和执行程序,强化执法立案查处;制定与《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配套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跨区域处理环境改善补偿实施办法;制定扶持低价值垃圾回收加工企业财政与税收优惠措施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服务标准》等行业标准,制定杭州市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出台果蔬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果蔬菜皮就地处理、净菜上市、禁止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等配套政策,制定居民垃圾分类奖惩制度,提高垃圾分类市民参与率等。

  政策保障包括产业政策、财税政策和其他经济政策。第一,产业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生活垃圾就地处置、集中处置和再生固废利用的企业快速发展,通过政府采购、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本市生活垃圾处置的投资经营;第二,财税政策,研究制定低价值废品回收利用、餐厨废弃物处理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补贴、税收政策,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垃圾治理产业;第三,其他经济杠杆,贯彻落实各城区共同而有差别的垃圾处理费制度,根据市政府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对垃圾处理费实行阶梯式定价,对超出控制目标的部分加价收费,用于补助垃圾输出量低于控制目标的城区;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环境改善补偿制度,从2017年起,生活垃圾输出的行政区域向集中处理的行政区域支付补偿费,建立环境改善专项基金,用于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管理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美化等;此外,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专项激励经费,对分类减量成绩显著的社区、单位及市民进行奖励。

  对于生活垃圾治理所需要的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合理安排年度资金预算,对于前端垃圾房改造、垃圾袋提供,以及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所需经费,主要由各区负责落实,市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对于法律法规已明确应由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如垃圾桶配置及其维护管理经费等,应由责任人承担;垃圾分类专项奖励经费,由市级财政负责落实。对于末端处置工程建设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承担。

  科学技术是攻坚的利器,垃圾治理领域面临的难题必须寻求技术支持。为便于考察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需要扩大运用物联网技术,推广二维码垃圾袋;为减轻生活垃圾运输压力,需要在中转站使用生物干化、分选与压缩等成熟技术;为有效回收有害垃圾,应推广建设智能回收平台;为减轻末端处置压力,应论证垃圾融溶技术在垃圾填埋场应用的可能性,尽快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此外还要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优势,重点加强渗滤液处理、二噁英控制、生化处理等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力度;加快发展垃圾治理职业教育,建立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培养选拔高级技术人才,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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